一、项目概况
受建设单位委托,苏衡造价咨询承担扬州某新城中央绿轴及街头游园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项目位于新城核心片区,以中央绿轴串联三处街头游园,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整形与土方平衡、乔灌木及地被栽植、园路与广场铺装、景观小品与城市家具、绿化给水与景观照明安装,以及两年期苗木养护。
| 项目 | 内容 |
|---|---|
| 建设内容 | 中央绿轴 1 处、街头游园 3 处,含铺装、绿化、给水、照明 |
| 景观面积 | 约 8.6 万平方米,其中绿化种植面积 5.9 万平方米 |
| 合同形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单价合同 |
| 审核范围 | 竣工结算送审价 4286.75 万元 |
二、审核组织与计价依据
审核组以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竣工图、设计变更单与现场签证为基础资料,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及江苏省现行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各月信息价加权取定,信息价缺项的品种采用市场询证价。审核采取先核量、后核价、再核费的顺序推进,确保每一项核减都有可追溯的计算过程与依据出处。
三、核减的主要构成
送审结算价 4286.75 万元,审核核定 3998.50 万元,净核减 288.25 万元,核减率 6.72%。核减分布于五个分项,其中苗木栽植与养护、场地整形与土方两项合计超过核减总额的一半,反映出园林工程的价值重心仍在植物与土方环节。
| 审核分项 | 核减金额(万元) | 主要成因 |
|---|---|---|
| 场地整形与土方 | 96.40 | 外运土方运距与弃土场变更未办理签证 |
| 苗木栽植与养护 | 78.20 | 苗木规格与清单特征不符,死亡补植重复计价 |
| 园路铺装及景观小品 | 64.80 | 铺装厚度按实调整,石材损耗率取值偏高 |
| 给排水与照明安装 | 42.60 | 电缆长度按图纸计算,与实际敷设重复计取 |
| 措施项目费及其他 | 18.55 | 养护期措施与安全文明施工费重复计列 |
| 核增合计 | 12.30 | 新增树池坐凳与无障碍坡道,手续齐全据实核增 |
| 净核减 | 288.25 | 核定金额 3998.50 万元,核减率 6.72% |
四、典型争议:苗木规格与养护期计价
争议最集中的是苗木部分。送审清单中部分乔木的胸径、冠幅特征描述为区间值,施工单位按区间上限对应的单价组价,而现场抽验的实际规格多落在区间中下部。审核组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 12 个品种、共 386 株乔木现场抽验,按实测规格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仅此一项核减 41.60 万元。养护期计价方面,合同约定含两年养护,但送审结算将养护费按独立措施项目另计,与清单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养护费用重复,核减 22.40 万元。
五、铺装与安装工程的核量方法
园路与广场铺装的核量采用图纸计算加现场抽测的双轨法。图纸计算面积与实测存在差异,主要源于异形铺装的排版损耗与收边材料的实际切割方式。审核组按不同材质分区抽测 18 个点位,将石材损耗率由投标时的 8% 调整为实测的 4.5%,核减 34.20 万元。景观照明与绿化给水的核量重点是管线长度:送审按图纸平面距离加竖向高差计算,未扣除共用管沟内的重复段,审核按实际敷设路径重新核定,核减 26.30 万元。
六、审核结论与服务延伸
经与建设、施工双方三次核对,各方对核减事项及依据无异议,核定金额 3998.50 万元,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项目说明园林绿化工程的造价风险并不低于土建安装,苗木规格、养护期计价、铺装损耗与管线核量是四个高频争点,且均需现场实测支撑。审核完成后,咨询组同步向建设单位提交了苗木进场验收与养护期考核的管理建议。如您在园林绿化工程结算审核或造价争议处理中需要支持,可致电 19942088559。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