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修订背景与适用范围
2024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替代沿用多年的 GB 50500-2013。新标准由强制性国标转为推荐性国标(GB/T),但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仍具有事实上的强制效力。修订核心目标在于:适应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模式,强化发承包双方的风险合理分担,减少结算争议。
新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涵盖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等全流程。对于造价咨询机构而言,准确理解修订要点是提升结算审核质量的前提。
二、五大核心修订要点解析
1. 综合单价组成更加明晰
新标准对综合单价的构成进行了细化,明确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均应纳入综合单价。特别强调了'一定范围风险'的界定:招标文件应明确风险幅度,超出幅度部分按合同约定调整。这一变化要求造价咨询人员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审核结算时,必须严格核对风险范围的约定是否清晰、合理。
2. 措施项目费分类调整
措施项目费由原先的'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两类,调整为'技术措施项目'和'组织措施项目'。技术措施项目按综合单价计价,组织措施项目按项计价。分类逻辑更贴近施工实际,但也对清单编制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造价人员需准确判断某项措施属于技术类还是组织类,避免归类错误导致结算争议。
3. 风险分担机制强化
新标准第4.3条明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各自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幅度'。对于市场价格波动,推荐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调整法。这意味着,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固定',当材料价格波动超出约定幅度时,承包方有权提出调整。造价咨询机构在结算审核中,需重点核查合同风险条款的约定是否合规、调整计算是否准确。
4. 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计价规则细化
针对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款调整,新标准给出了更详细的操作指引: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单价;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调整;无适用或类似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现场签证的计价同样遵循这一逻辑。实务中,造价咨询人员应建立变更台账,逐项核对变更依据、工程量计算及单价套用是否符合新标准要求。
5. 竣工结算审核时限与程序规范
新标准对竣工结算的提交、审核、确认时限作出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在收到后28天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金额。这一时限规定对造价咨询机构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提示委托方应尽早启动结算审核程序。
三、结算审核实务中的关键把控点
结合 GB/T 50500-2024 的修订内容,造价咨询机构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应重点关注以下环节:
- 合同价款约定条款的合规性审查:风险范围、调整机制、计价方式是否明确;
-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复核:依据竣工图纸、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逐项核对;
- 综合单价套用的合理性判断:变更项目单价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参照单价调整幅度是否合理;
- 措施项目费计价的完整性检查: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分类是否准确,费用计算是否与施工方案匹配;
- 材料价差调整的合规性核算:价格指数或造价信息引用是否准确,调整幅度计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四、造价咨询机构的应对建议
面对新标准的实施,造价咨询机构应从以下三方面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确保造价工程师熟悉 GB/T 50500-2024 的条文变化及实务操作要点;二是优化内部审核流程,建立变更台账、材料价差核算模板等标准化工具;三是强化与委托方的沟通,在合同签订阶段即介入,协助明确风险分担条款,从源头减少结算争议。
全过程造价咨询模式下,造价人员更应前置服务环节,在招标阶段即参与清单编制和合同条款拟定,将新标准的计价规则嵌入项目管理全流程,实现'事前控制、事中跟踪、事后审核'的闭环管理。
五、结语
GB/T 50500-2024 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造价咨询机构唯有持续学习、主动适应,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专业优势。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的委托,就建设工程造价争议等专门性问题出具专业评估与咨询意见。如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欢迎致电 19942088559 咨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