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暂停施工与异常恶劣气候等情形,往往伴随费用索赔的提出。索赔计价审核既是竣工结算审核的难点,也是发承包双方争议的高发地带。本文结合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对费用索赔的计价审核要点作一梳理。

索赔成立的三个要件

一项费用索赔能否进入计价环节,首先要看其是否同时满足三个要件:一是事件的真实性,即索赔事件确实发生并有相应证据支撑;二是责任的归属性,事件系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属于合同约定的可补偿情形;三是程序的合规性,即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与延续报告。三者缺一,审核时即可作不予计价处理。

索赔审核的三项基础工作

受托开展索赔计价审核时,通常先行完成三项基础工作:

  • 合同依据梳理:查明合同专用条款对索赔范围、补偿标准与计价方法的约定,区分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适用次序
  • 事实证据核验:对监理指令、会议纪要、施工日志、影像资料与签证记录进行交叉核对,确认事件发生的时间、范围与持续影响
  • 计算资料审查:核查索赔费用计算书的取费口径、单价来源与数量统计,识别与已计价内容的重叠部分

停窝工损失计算的审核要点

停窝工损失是费用索赔中争议最集中的部分。审核时需把握几条基本口径:人工窝工费按现场实际滞留人数与窝工天数计算,采用窝工标准而非正常出勤日工资单价;施工机械闲置费一般按台班折旧费或租赁台班费计取,不再另计燃料费;停窝工补偿属于损失填补性质,通常不计取利润,管理费亦应从严掌握。此外,还应剔除承包人已通过赶工补偿、顺延工期等途径获得填补的重复部分,避免同一损失双重受偿。

常见争议的处理口径

争议事项审核处理口径
索赔超过约定时限提出核查时限条款适用性,确有正当理由的可酌情处理,否则不予计价
人员闲置按正常日工资计费窝工状态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窝工标准计取
机械闲置按完整台班单价计费闲置期间未施工,按折旧费或租赁费口径计取
补偿性费用另行计取利润损失填补一般不含利润,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与签证、赶工费重叠计取逐项比对台账,剔除重复部分

结语

索赔计价审核的核心在于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把补偿范围控制在实际损失之内。无论是发包人的投资管控还是承包人的合理补偿主张,都需要在规范的计价框架内求解。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与造价核定工作,为工程价款争议的妥善解决提供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