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修订的背景与核心要求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施行以来,在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年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细化了付款期限、逾期利息和监督机制等规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应当自工程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大型企业则应当按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对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而言,条例将结算与支付节奏直接挂钩,倒逼发承包双方提高结算办理效率。
对竣工结算时限的直接影响
工程实务中,结算久拖不决是导致中小企业回款慢的主要原因。修订后的条例强化了不得以负责人变更、内部流程、等待审计等理由拒绝或迟延支付的约束,这意味着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不能再无限期搁置审核。咨询机构在受托开展竣工结算审核时,需要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资料提交标准、审核时限和争议处理节点,避免审核周期与法定付款期限发生冲突。
结算审核中的关键控制点
- 资料完整性前置把关:结算书、变更签证、影像资料等在受理阶段一次性列明缺项,避免反复补充拖长周期。
- 争议事项分层处理:将无争议部分先行核定,争议部分单列清单协商,保障大部分价款尽快进入支付程序。
- 过程留痕与时效管理:对每次资料往来、会议纪要形成书面记录,为可能的诉讼或仲裁留存证据链。
从近年结算审核项目看,影响时限的因素多数并非技术问题,而是管理流程问题。建立结算台账、设定里程碑节点,是缩短结算周期最有效的手段。
对合同条款与计价文件的新要求
条例施行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付款周期、逾期利息标准需要与条例保持一致,低于法定要求的条款存在无效风险。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格条款编制时,应同步评估资金安排与结算周期是否匹配。对于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项目,也需要明确审计启动时间和最长完成期限,防止结算被无限期悬置。
造价咨询机构的应对建议
- 协助建设单位梳理在建项目结算台账,对临近法定期限的结算事项提前预警。
- 在结算审核方案中嵌入时效管控模块,明确各阶段完成时间并向委托方定期反馈。
- 为中小企业承包方提供结算文件复核服务,帮助其在协商和争议程序中掌握主动。
价款支付秩序的改善,最终依赖于结算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升。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与结算审核服务,如需专业支持,欢迎致电1994208855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