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要素基本情况
项目类型商业综合体(裙房+塔楼)
幕墙面积约4.6万平方米
结算送审金额约6850万元
服务内容竣工结算审核
争议焦点综合单价、面积计量、材料换算

该项目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石材幕墙与铝板幕墙组合形式,造型复杂、弧面与转角节点较多,施工过程中发生多项设计变更,竣工结算送审金额约6850万元。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开展结算审核。

争议焦点一:综合单价的构成边界

施工单位主张幕墙综合单价中已包含预埋件、转接件及防火封堵费用;建设单位则认为部分变更节点工程属于新增子目,应另行组价。审核组依据GB 50500-2013计价规范关于综合单价内涵的规定,核查原招标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与投标人报价文件,确认预埋件及防火封堵已包含在原综合单价内,而弧面造型铝板因项目特征发生变化,属于可调整范围,按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重新核定。

争议焦点二:幕墙面积的计量口径

双方对幕墙工程量的计算口径存在分歧:施工单位按展开面积计算弧面部分,建设单位认为应按结构外围水平投影折算。审核组核对GB 50854-2013工程量计算规范相关规则及合同专用条款,确认合同已明确约定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弧面展开系数应有设计确认依据,据此对无确认依据的展开量进行了核减。

争议焦点三:材料价差与规格换算

幕墙玻璃原设计为一种规格,施工中经设计确认部分变更为另一种厚度规格。施工单位要求全部按新规格调价,建设单位认为仅变更部分调整。审核组以设计变更单逐项圈定调整范围,只对实际变更部分进行换算调差,并对未取得监理与设计联合签认的少量部位不予认可,核减争议金额约73万元。

审核结果与经验启示

经审核,该项目结算核定金额约6430万元,核减约420万元,核减率约6.13%。本案例表明:幕墙类工程结算审核的关键在于回到合同约定与计量规范本身——综合单价争议查项目特征,面积争议查合同口径,材料争议查变更签认链条。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提供造价鉴定与结算审核服务,咨询电话19942088559。

对同类项目的建议:幕墙工程应在招标阶段就明确计量口径与变更组价原则,施工中对弧面系数、材料代用等及时取得书面确认,从源头减少结算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