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性质与计取依据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措施项目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与临时设施四项内容。依据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1.5条及第3.4.1条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江苏省内工程应按现行计价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标准执行。
计取基数与费率的确定
实务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通常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取。审核时应重点核对三个要素:一是计费基数是否完整且未重复,二是费率档次的选取是否与工程类别、市区或非市区等条件匹配,三是工期跨年度或分期施工时费率是否按规定调整。基数或档次任一项取错,都会直接放大或压低该项费用。
结算阶段的常见争议
- 投标时按低档次费率计取,结算时要求按实际发生的标准化达标情况补差
- 总承包与专业分包之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分摊与支付口径不清
- 因施工现场标准化考评结果影响费率的,结算时考评依据不完整
- 将已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等内容重复签证计价
上述争议的根源在于该费用不可竞争的刚性属性与实际投入之间的差异。审核时应坚持按规定的基数与费率计取,不因实际投入多少而突破计价依据,也不允许在费率之外另行签证重复计取。
结算审核的操作要点
一是核对取费基数,逐项剔除不应计入的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金额;二是核对费率档次,调取工程类别核定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及标准化考评资料;三是核查总包与分包合同中该项费用的转移支付条款,防止总包全额计取后又向分包重复收取;四是检查签证单中是否夹带本已包含在综合费率内的临时道路、围挡等内容。
结语
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占比虽不高,但规则刚性最强、合规要求最高,是结算审核中不可放松的关口。审核人员应以计价规范与费用定额为准绳,把基数、费率、口径三个环节逐一落实。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长期为工程结算争议提供造价审核与鉴定咨询服务,如需专业支持欢迎联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