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议概况

该项目为江苏省内某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综合楼配套的洁净手术部工程,含 12 间手术室(百级 4 间、万级 8 间)及洁净走廊、麻醉复苏室等辅助用房,洁净区建筑面积约 2860 平方米。采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价 2380 万元,2025 年 11 月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送审 2612 万元,双方就洁净等级对应的工程量、隔断材料单价、自控系统界面划分三项产生分歧。

要素情况
工程内容手术室及配套洁净区装饰、净化空调、医用气体末端
洁净区面积约 2860 平方米
合同价 / 送审2380 万元 / 2612 万元

二、焦点一:洁净等级对应的工程量

承包人主张四间百级手术室实际采用了局部百级加两侧回风方案,高效送风天花覆盖面积大于图纸标注,应按实际覆盖面积计量并计取相应风管、静压箱工程量;发包人认为超出部分属承包人自行优化的措施,不应单独计价。审核调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确认单与竣工图三方比对,并现场实测送风天花外形尺寸与高效过滤器数量。

核实结果是:两间手术室的送风天花由图纸标注的 2600×2400 毫米扩大至 3200×2400 毫米,且深化设计确认单有发包人代表签认;另两间与图纸一致。据此认定前两间的增量应予计量,因送风面积扩大而增加的风管与静压箱按实测量计入。该项核增 18.60 万元,与承包人主张的 62 万元差距较大。

三、焦点二:隔断材料单价

洁净区隔断采用双面彩钢复合板,承包人报价 486 元每平方米,结算中主张因加急采购按 528 元结算,提交两份供应商报价单为据;发包人认为合同已约定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且未办理认价手续。审核核查后认定,报价单既非正式采购合同,也无付款凭证与发票对应,不能作为调价依据。

按合同约定,材料调价须以施工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采购合同为基础。审核改按施工期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除税信息价 462 元每平方米执行,同步核减相应采购保管费,该项核减 38.40 万元。

四、焦点三:自控系统界面划分

洁净手术部自控系统含温湿度、压差监控与报警功能,承包人整体列入智能化专业计价,发包人认为其中与净化空调机组联动的控制部分已含在净化空调标段内,争议金额约 86 万元。审核依据分标段界面表与两份技术规格书逐条比对,确认净化空调标段已包含机组就地控制柜、传感器及与楼宇自控系统的通信接口。

据此将控制柜、温湿度传感器、压差开关等 17 项内容从智能化标段剔除,核减 61.20 万元;保留平台软件、网络布线与集成调试部分。另发现两标段重复计取同一通信网关,一并核减 4.80 万元。

五、核减构成与审核结论

核减事项金额(万元)
隔断材料单价调整38.40
自控系统界面重复计价66.00
风管保温层厚度不足24.60
高效过滤器重复计取更换费18.20
地面自流平面积偏差及零星签证44.80
核减合计 / 核增192.00 / 18.60

核减合计 192.00 万元,核增 18.60 万元,净核减 173.40 万元,核定 2438.60 万元,核减率 6.64%。审核意见出具后双方两周内完成对账并签署确认。此类专项工程的争议根源,多在发包阶段的技术界面与计价界面不匹配:一体化发包应在合同中明确深化设计变更的确认程序,多标段交叉部位应编制界面划分表作为合同附件,材料调价条款须与认价程序配套。

六、结语

专项工程结算审核既要做纸面复核,也要做现场实测,涉及界面争议时以合同附件与技术规格书为准绳,比按专业归类更具说服力。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就工程量核定、界面划分与价款调整出具专业意见。工程造价咨询热线:1994208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