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重要政府规章。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围绕造价管理体制机制、计价依据形成、计价方法规范、施工过程结算与咨询企业执业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对造价咨询机构承接竣工结算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均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三级控制原则的审核含义

办法明确,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应当遵循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的原则。对结算审核而言,这意味着审核工作不能孤立地就量算量、就价论价,而应当回溯概算批复范围、合同价格形式与过程计量资料,逐层核查结算价款与前序造价文件的传导关系,对突破概算控制或价款异常的部位重点复核其计算依据与审批链条。

施工过程结算的落地要点

办法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或进度节点,对施工过程中分阶段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确认和支付工程价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时不再重新计量计价。这一制度明显压缩了竣工阶段集中对量的工作量,也对审核程序与资料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 过程结算文件已确认部分原则上不再重复计量计价
  • 审核重点转向确认程序是否合规、签署要件是否完整有效
  • 未纳入过程结算的变更签证与索赔事项需单独核查其真实性

清单计价与计价依据动态管理

办法规定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施工发承包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鼓励其他建设工程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建立健全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依托造价数据库分类发布造价指标指数。审核人员在复核综合单价与措施项目费时,可以将造价指标指数作为合理性判断的参考坐标,对偏离度较大的清单项逐项溯源,核实其项目特征描述、施工方案与价格来源是否匹配。

成果质量与执业责任边界

办法强调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对出具的造价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对分级分类监管、不良执业记录等作出安排。落到结算审核业务上,每一项核增核减均应附有工程量计算书、价格依据与合同条款支撑,做到结论可复核、偏差可解释。这既是执业规范的基本要求,也是向委托方与争议各方提供可信成果、减少后续争议的基础。

实务衔接的三点建议

结合办法要求,建议结算审核在启动阶段即归集过程结算确认文件、清单缺项漏项台账、材料价格确认单与签证审批记录,先划定已锁定部分与待审部分的边界,避免重复劳动与范围争议;审核过程中建立争议事项清单,按合同约定与计价规范逐项出具处理意见,将程序性问题与实体性问题分开表述;成果交付阶段留存完整工作底稿,保证审核结论全程可追溯。

结语:苏衡工程造价咨询团队长期从事竣工结算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如需造价成果复核或结算争议专业咨询,欢迎致电19942088559。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开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与造价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