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类费用的性质界定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与二次搬运费均属于措施项目费用范畴。前者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而采取的防冻、保温、遮盖、排水、防滑等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后者指因施工场地狭小或有特殊要求,材料、构件无法一次运至作业地点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将措施项目区分为以「项」计价与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两类,结算时是否另行调整,取决于合同约定与计价依据的适用规则。
二、结算审核中的常见争议
- 投标时已按费率计取,结算时又以实际发生为由重复主张
- 冬雨季施工期间界定不清,将非冬雨季发生的措施支出混入计取范围
- 二次搬运缺乏运距、运量与场地条件的影像及签证支撑
- 合同约定包干使用后仍要求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上述争议的共同根源在于费用性质认定不清与过程资料缺失。结算审核时若仅核对金额而忽视计取条件,容易出现「按实重算」与「一刀切不予调整」两个极端,均不利于争议化解。
三、与相邻费用项目的边界区分
审核中还应注意与相邻费用项目的边界。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计取规则由计价依据强制规定;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与二次搬运费则更多依赖合同约定与投标承诺。三者同属措施项目但性质不同,审核时不可混同:既不能以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刚性标准套用后两类费用,也不能以费用包干为由否定依法依规应当计取项目的存在。
四、审核口径与证据要求
审核的核心是先判断费用性质是否已在投标报价或合同价中包含,再核实计取条件是否成就。
| 费用项目 | 计取依据 | 审核要点 |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施工组织设计与气象资料 | 核对施工时段是否落入冬雨季,措施内容与方案是否对应 |
| 二次搬运费 | 现场平面布置与签证记录 | 核实场地条件、运距说明及签认手续的完整性 |
| 包干费用 | 合同专用条款 | 已约定包干的不再因实际发生额不同而调整 |
对于采用固定费率计取的地区计价依据,投标报价中的费率水平即为风险包干的体现;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可调,结算审核时不应按施工期间的实际支出重新核算。对于清单列项并约定按实结算的项目,则应逐项核对签证、影像与台账,防止以费用包干名义虚列支出。
五、实务建议
建议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即明确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与二次搬运费的计取方式、包干范围与调整条件;施工阶段对冬雨季措施方案、运距与场地条件及时形成影像和签证记录;结算阶段按合同口径对号入座,避免性质混淆。造价咨询机构在审核中应先定性质、再核数量,确保前后口径一致。
六、结语
措施项目费用看似金额不大,却是竣工结算争议的高发地带。如您在结算审核、措施项目计价方面需要专业支持,欢迎致电 19942088559。苏衡资产价格评估(江苏)有限公司系人民法院入册评估机构,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及当事人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与造价核定服务。